
一、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出资义务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欺诈等行为: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隐瞒、欺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可要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本身承担,与股东是否转让股权无关。因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的情形,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主张上述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若股权转让双方有关于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