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到工商部门盖年检戳记?
企业年检制度已经废止,工商部门不再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
年度报告公示后,企业是否可以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修改?
企业在公示年度报告后至当年6月30日,可以进行无限次的修改,但是历次修改记录(包括修改前的数据、修改后的数据、修改的时间)将一并进行公示。6月30日后,企业不能修改已公示的年度报告,如数据存在漏报、错报、虚假等情况,企业不但要自负其责,还可能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年度报告,将承担什么后果?
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等方面被限制或禁入。
沙登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