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通常情况下,先签合同后进行采购是可以的。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采购的相关事项,如采购的物品或服务、价格、交付时间等。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样可以避免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采购等,可能会先进行采购后再补签合同,不过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价格波动、质量问题等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一般建议先签合同后进行采购,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一般情况下,先签合同后采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采购的相关事宜。签合同后再进行采购,能确保双方在交易前就各项条款达成一致,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然而,具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需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判断。例如,某些特殊行业可能有关于采购程序的特定法律要求,若不遵循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总之,先签合同后采购在通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但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且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都能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