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订立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受胁迫订立的租赁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一旦租赁合同被撤销,则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所以,受胁迫方要维护自身权益,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
受胁迫订立的租赁合同并非无效,而是可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受胁迫订立租赁合同情形中,受胁迫方若要维护自身权益,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