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门面合同承租方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主体方面,要核实出租方的身份及相关资质,保证其具备出租门面的合法权利。这样能避免后续出现主体资格不符的问题。
2.租赁期限上,清晰确定起始和结束日期,防止因期限模糊而引发租赁纠纷,让双方都能明确租赁的时间范围。
3.租金及支付方式,需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避免在租金问题上产生分歧,保障租金的按时足额缴纳。
4.押金方面,规定好押金金额及退还条件,防止押金退还时出现争议,让双方都清楚押金的处理方式。
5.房屋状况方面,详细描述门面的现状,包括面积、装修等情况,避免交付时因状况不明而产生分歧,保障双方的权益。
6.维修责任方面,明确由出租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维修,承租方负责内部设施维修,避免维修责任不清导致的矛盾。
7.违约责任方面,约定好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在出现违约情况时能有效地保障自身权益。
8.争议解决方面,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或诉讼,便于在出现纠纷时能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签门面合同承租方违反约定要担何法律责任
承租方违反门面合同约定,需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若合同中有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如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比如约定违约需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承租方就应支付该笔款项。
常见违约情形及责任:
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租金外,还可能要承担逾期利息。
擅自转租,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不合理使用致门面受损,承租方需承担修复或赔偿损失责任。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出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