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到期后未履行义务,需依据《民法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居间人未履行义务,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约定,其可能丧失报酬请求权。若因未履行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委托人未履行义务,如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可要求其支付,并要求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通常依合同约定,若合同无约定,则按法定方式确定。
居间合同到期后违约通常需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即便合同到期,若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违约金等,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若未约定,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违约方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所以,居间合同到期后违约一般要担责,具体依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