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撤销合同中,合同被撤销后,取得的利益一般需要返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甲基于重大误解与乙签订合同,甲支付给乙一笔款项,后甲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合同,乙就应返还所取得的款项。若款项已用于购买特定物品且无法返还,就需折价补偿给甲。
无效合同导致的损失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签订合同支出的费用、已履行部分的财产损失等;间接损失如因合同无效丧失的可得利益,但间接损失需具有可预见性。
确定赔偿数额时,要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若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致合同无效,其过错大,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主张赔偿方需对损失的存在、数额及对方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通过提供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