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被告承诺分期偿还拖欠的本金14.6万余元及部分罚息,纠纷高效化解。
2022年5月31日,周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周某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贷款年利率为4.25%,逾期还款则罚息利率上浮50%。合同签订后,周某于当日支取10万元,同年6月27日再次支取5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周某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截至2024年10月25日,周某共拖欠银行借款本金146059.16元,并产生罚息12371.46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向周某释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及逾期违约责任,强调其还款义务的强制性;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周某陈述的经营困难等现实原因。同时,调解员也与银行方积极沟通,分析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引导其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偿付能力。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周某确认尚欠本金146059.16元,并承诺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分12期偿还完毕;银行同意对截至2024年10月25日的部分罚息予以减免;若周某严格履行上述还款计划,银行则放弃其余罚息主张;若周某出现任一期未足额还款,则银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含未到期部分)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申请强制执行。
金融借款纠纷中,既要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也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困难,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调解方式灵活高效,在保障银行核心债权的同时,为诚信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借款人提供了缓冲空间,有利于债务的实质性清偿。
同时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借贷需量力而行,务必树立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遇还款困难,应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避免因长期拖欠导致债务累积、信用受损甚至引发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