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可按以下步骤。首先收集证据,如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的照片、视频,缴费凭证,与物业沟通记录等,为维权提供事实依据。然后与物业协商,指出服务问题,要求解决并承担责任,争取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其与物业沟通。还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处理。若问题仍未解决,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在诉讼中,要清晰阐述诉求和事实理由,积极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