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作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合作协议在某些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具体如下:
1.主体方面:参与合作的主体需具备相应能力。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作协议肯定没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若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匹配,且法定代理人没追认,那也无效。
2.意思表示层面:要真实自愿。若通过欺诈、胁迫手段签协议还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双方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这样的协议都不行。
3.内容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和公序良俗。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作协议,都是无效的。
4.形式要求:法律规定了特定形式的,就得按要求来。没采用规定形式,协议可能就无效。
二、合作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
合作协议是否生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法定生效要件:协议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不真实的情况。
此外,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协议生效的基本前提。
2.签字或盖章:在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一般情况下协议即生效。
这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愿意受其约束。
3.特殊程序:某些特殊类型的合作协议,还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登记等程序才生效。
例如涉及土地等不动产的合作协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程序,才能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若协议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因此,确定合作协议的生效与否,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可简单定论。